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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赛斯解读新个税政策

标签:动态
作者:欧赛斯
时间:2018-12-26 09:25:23

欧赛斯作为业内领先的营销咨询公司,我们要知法守法,还要宣传法。今天我们来解读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,其中最大亮点就是:

1. 对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,按年计税。

2. 新设了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

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

1、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

除大病医疗以外,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继续教育,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,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。

首次享受时,纳税人填报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》给任职受雇单位,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,像“三险一金”一样,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
2、自行申报办理

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,可选择在次年31日至630日内,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:

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;

②没有工资、薪金所得,但有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;

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;

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。

有关补扣措施

一个纳税年度内,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,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、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,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,也可以在次年31日至630日内,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。

依法缴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在建设依法治国的道路上,欧赛斯与你并肩前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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